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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区】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区级 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8 点击量:1501

各镇、街道,开发区,有关企业:

为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根据《宁波市奉化区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奉党办〔2021〕37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年度区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项目申报对象为奉化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具有部署实施项目的财务投资能力,并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申报条件

(一)按规定完成项目备案(核准);

(二)实际投资额(生产设备、外购技术及软件投资)在1000万元(含)以上;

(三)项目在2022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竣工,且整体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四)已列入历年宁波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计划库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流程和要求

(一)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按照申报格式要求填写申报书(附件2),项目应符合《宁波市奉化区智能制造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奉经信〔2021〕57号,附件1)的基本要求。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纸质版一式3份(一正贰副)同电子稿一并报送至所在地发展服务办,并对企业资质、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各地发展服务办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项目申报,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留存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副本)用于后续项目管理和竣工验收。其余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一正贰副)和电子稿(通过浙政钉发送),于4月22日下午17时上报区经信局信息化科,同步附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

(四)项目经专家评审、公示后认定为2022年度区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项目。

联系人:竺珏;联系电话:89294270。

附件1.奉化区智能制造项目竣工验收办法(试行)

2.奉化区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申报书

3.奉化区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

 

 

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8日

(奉化区)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区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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