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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关于印发《镇海区企业数字化车间认定标准(2021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1 点击量:1470

各镇(街道)、石化区经发局

为大力推进我区产业数字化转型,深入实施智能化改造“125”工程,根据《镇海区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镇政办发〔202150号)文件精神,我局制订了《镇海区企业数字化车间认定标准(2021年)》,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镇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10月  

 

 

 

镇海区企业数字化车间认定标准(2021年)

 

一、离散型

(一)综合指标:提质增效成果显著,生产效率、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率大幅提升,企业运营成本、产品研制周期、产品不良品率明显降低,在生产管理和控制各个环节增加数字驱动。

(二)建设内容:建立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或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对车间的总体设计、产线布局、工艺流程、制造过程及仓储物流建立数字化模型并进行仿真(验证)与优化;建设现场数据采集与分析系统、制造执行系统(MES)与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并实现高效协同与集成。

(三)关键智能制造装备应用指标:项目至少采取3种以上细分关键智能制造装备的创新应用,且智能制造装备数控化率达到70%以上,包括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智能加工单元等6大类(清单见附件3)。

(四)支撑工业软件应用指标:项目至少采用3种以上智能制造支撑工业软件,包括设计、工艺仿真软件,工业控制软件,业务管理软件,数据管理软件,人工智能软件等5大类。

(五)工业互联网集成应用指标:项目中至少采用1种以上工业互联网系统与设备或工业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5G技术和工业互联网系统,并实现PLMERPMES、现场数据采集系统的互联互通。

(六)知识产权指标:鼓励采用自主、可控的技术和装备,项目应具有知识产权归属明确的装备研制或系统集成核心技术,授权1项以上与项目建设内容有关的发明专利或者形成2项以上软件著作权、企业(行业/国家)标准草案(技术规范)。

二、流程型

(一)综合指标:提质增效成果显著,生产效率、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率大幅提升,企业运营成本、产品研制周期、产品不良品率、明显降低,在生产管理和控制各个环节增加数字驱动。

(二)建设内容:对车间的总体设计、产线布局、工艺流程、制造过程及仓储物流建立数字化模型并进行仿真(验证)与优化,建设实时数据采集与工艺数据库平台、制造执行系统(MES)与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在线检测、远程监控与故障诊断系统,并实现高效协同与集成。

(三)关键智能制造装备应用指标:采用先进控制系统,车间自控投用率达到80%以上,关键生产环节实现基于模型的先进控制和在线优化;实现对物流、能流、物性、资产的全流程监控,建立生产过程数据自动采集和分析系统,生产工艺数据自动数采率达到80%以上。

    (四)支撑工业软件应用指标:项目至少采用3种以上智能制造支撑工业软件,包括设计、工艺仿真软件,工业控制软件,业务管理软件,数据管理软件,人工智能软件等5大类。

(五)工业互联网集成应用指标:项目中至少采用1种以上工业互联网系统与设备或工业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5G技术和工业互联网系统,并实现ERPMES、现场数据采集系统的互联互通。

    (六)知识产权指标:鼓励采用自主、可控的技术和装备,项目应具有知识产权归属明确的装备研制或系统集成核心技术,授权1项以上与项目建设内容有关的发明专利或者形成2项以上软件著作权、企业(行业/国家)标准(技术规范)。

 

附件:

1.离散型数字化车间评分表

2.流程型数字化车间评分表

3.六大类细分关键智能制造装备清单

关于印发《镇海区企业数字化车间认定标准(2021年)》的通知-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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